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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同步训练

来源:233网校 2014年6月18日

  三、判断题
  1.√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本质。
  2.×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分类。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规范性文件。
  3.×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适用范围。只有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才可以适用仲裁,对于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则不能适用仲裁,企业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争议属于行政争议,不适用仲裁。
  4.×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机构设置。根据规定,仲裁委员会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委员会,不受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
  5.×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6.×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7.√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裁决。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8.√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裁决的履行。对于生效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9.×
  【解析】本题考核公开审判制度。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10.√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管辖权规定。
  11.×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而不是由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
  12.√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断。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本题中乙银行的行为属于权利人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13.×
  【解析】本题考核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14.×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规定。《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15.√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6.×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纠纷的调解方式。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赔偿诉讼也可以调解。
  11.√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的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就有关问题做出规范性决议或决定,虽然形式上不是法律,它们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18.×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19.√
  【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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