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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精讲班讲义: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作者:【刘瑞荣】 2014年5月31日

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赔偿金
  注意: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属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
  【历年真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中,允许个人使用的有( )。(2010年)
  A.支票
  B.银行承兑汇票
  C.银行本票
  D.银行汇票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2)选项B: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不包括个人),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3)选项C: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本票;(4)选项D: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例题】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面值15000元的支票支付货款,但甲公司账面无款支付,属于空头支票。如能确定甲公司不是以骗取财物为目的,人民银行应当对甲公司处以的罚款额为( )元。
  A、1000
  B、750
  C、500
  D、30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欺诈行为。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按票面金额对其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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