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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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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依法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2.三类再审程序的提起
  ①基于审判监督权的再审
  ②基于当事人诉权的再审
  ③基于检察监督权的抗诉和再审
  3.再审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审法院作出的,再审按审普通程序审理;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第二审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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