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У- ʦʦ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笔记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新考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14年3月17日
知识点六中标的法定条件
(一)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委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1、能够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性质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二)中标人的确定期限和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招标人,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要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信息网络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的时间短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报告招标投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进一步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范围;(2)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5)中标结果。
(四)履约保证金的提交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进一步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

233网校编辑推荐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教材新旧对比

更多233网校2014年二级建造师各科教材解读>>

233网校2014年二级建造师全新备考资料出炉,马上进入备战复习

责编:小丫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