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未找到 - 233网校

哎呀,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您输入的网址不正确,或者该网址不存在。

10秒后跳转到233网校首页 返回首页

233网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 期货从业资格 >> 章节知识点 >> 期货法律法规 >> 知识点内容

条至第五条

2012/9/2 15:09:01来源:233网校 提问 我的做题记录
进入期货从业资格题库章节练习在线测试配套习题,可查看答案及解析 开始练习
  条为了规范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提高期货公司专业化服务能力,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促进期货市场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是指期货公司基于客户委托从事的下列营利性活动:
  (一)协助客户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操作流程,提供风险管理咨询、专项培训等风险管理顾问服务;
  (二)收集整理期货市场信息及各类相关经济信息,研究分析期货市场及相关现货市场的价格及其相关影响因素,制作、提供研究分析报告或者报考信息的研究分析服务;
  (三)为客户设计套期保值、套利等投资方案,拟定期货交易策略等交易咨询服务;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活动。
  第三条期货公司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期货公司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
未取得规定资格的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
  第四条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公平对待客户,避免利益冲突。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对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实行自律管理。

对本知识点:提问 补充

进入期货从业资格题库章节练习在线测试配套习题,可查看答案及解析 开始练习
{News_Review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