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考试指导>考试教材

2019年中级会计师教材《中级经济法》变化预测四

来源:233网校 2019年3月26日

最新教材消息:

>>一眼望去全是变化,2019版中级会计师教材变化为啥这么大?

>>抢先看!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教材已上市!

根据国家颁布的会计政策得知,2019年中级会计师教材将会出现部分变化。233网校小编整理2019年中级会计师教材《经济法》变化预测,供大家预习参考!

2019年中级经济法教材变化预测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image.png

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4月4日

解读:

二、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由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

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标准超过50万元和80万元但不超过500万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三、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时间

3月28日的会议提出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没有明确具体时间;在本次文件中明确了转登记的具体时间,即在2018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明确了一般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本次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也是在新旧政策过渡期内,实施的一项特殊政策。

五、对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到对应的原材料、库存商品、成本、费用等科目。

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时间是2018年8月20日,2018年7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0万元,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均为采购原材料的项目,企业需要做如下财务处理,借:原材料 3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0万元。

注册会员→即可免费领取中级会计师新人备考资料包>>

解读: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教材变化及讲师解读

233网校中级会计师2019年招生启动,讲师助你直击命题核心,高效过3科!【点击听课>>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