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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历年考点及经典试题回顾(第五章)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2013年8月6日

  1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赠与人享有撤销赠与权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0年)
  A.赠与人对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
  B.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D.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答案】A
  【解析】(1)选项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2)选项BCD:属于法定撤销的情形。
  15.陈某将装有2万元现金的行李箱寄存在车站寄存处,但在寄存时未告知行李箱内有现金。陈某凭取物单取行李箱时发现该行李箱已被人取走,陈某要求寄存处赔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寄存处承担赔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0年)
  A.按寄存物品的全部价值赔偿
  B.不予赔偿
  C.按一般物品的价值赔偿
  D.按寄存物品的一半价值赔偿
  【答案】C
  【解析】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16.甲向乙借款50万元,约定以甲的A幢房屋抵押给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以甲的8幢房屋抵押给乙。后甲未能按约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行使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
  A.乙只能对甲的A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B.乙只能对甲的B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C.乙可选择对甲的A幢房屋或者B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D.乙不能行使抵押权,因为登记机关记载的抵押物与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不一致,抵押无效
  【答案】B
  【解析】抵押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
  17.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当依照有关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清偿。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2009年)
  A.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B.抵押权已登记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C.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D.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抵押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
  【答案】D
  【解析】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时,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而非抵押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
  18.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钴戒出质给甲。但其后乙并未将钻戒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该钻戒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丙取得钻戒后,与甲因该钻戒的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钻戒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
  A.丙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因为该钻戒已质押给甲
  B.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C.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钻戒
  D.丙能否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取决于甲同意与否
  【答案】C
  【解析】(1)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在本题中,乙未向甲交付钻戒,质权并未设立;(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乙将钻戒交付给丙,丙依法取得了该钻戒的所有权。
  19.李某为资助15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示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
  C.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台同可撤销
  【答案】A
  【解析】(1)选项ACD: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2)选项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当然有效。
  20.甲、乙、丙三方合作研发一项新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未约定该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新技术研发成功后,乙、丙提出申请专利,甲不浏意。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专利申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
  A.乙、丙不得去申请专利
  B.甲应当把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丙
  C.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乙、丙共同享有
  D.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甲、乙、丙共同享有
  【答案】A
  【解析】(1)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2)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叫“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21.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2009年)
  A.违反国家限制经营规定而订立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显失公平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答案】C
  【解析】(I)选项A: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汀立的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2)选项B:双方恶意串通,不管损害国家利益,还是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均属于无效合同;(3)选项C:属于可撤销合同;(4)选项D:属于无效合同。
  22.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2008年)
  A.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答案】B
  【解析】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乙)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2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并以其所持有的某上市公司的股权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质权设立的时间是(  )。(2008年)
  A.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答案】D
  【解析】(1)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4.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2007年)
  A.5月8日
  B.5月9日
  C.5月11日
  D.5月15日
  【答案】B
  【解析】(1)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2)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25.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羹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2007年)
  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
  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
  【答案】C
  【解析】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搂受的,该合同成立。
  26.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定期租赁合同的是(  )。(2007年)
  A.甲将1台机器租赁给乙,双方订有书面合同,租赁期限约定为20年
  B.甲乙签订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且不能通过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条款、交易习惯确定租赁期限
  C.甲乙订立一口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年
  D.甲将一私房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现租期已届满,甲未收回房屋,乙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
  【答案】A
  【解析】(1)选项B: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选项C: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选项D: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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