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置:233网校>中级安全工程师>案例分�>考试辅导

2007安全工程师�业�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规定

�业�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规定

  (1991年2月22日国务院令第75��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 为了�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工伤亡事故,积�采�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 本规定适用于中�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业。

  第三� 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工在劳动过程中�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四� 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尊�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五� 伤亡事故�生�,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直接或者�级报告�业负责人。

  第六� �业负责人接到�伤�死亡��大死亡事故报告�,应当立�报告�业主管部门和�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第七� �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大死亡事故报告�,应当立�按系统�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自治区�直辖市�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八� �生死亡��大死亡事故的�业应当�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必�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 轻伤��伤事故,由�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工会�员�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 死亡事故,由�业主管部门会��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大死亡事故,按照�业的隶属关系由��自治区�直辖市�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两款的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加,还�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加。

  第�一� 事故调查组�员应当符�下列�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一方�的专长;

  (二)与所�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 事故调查组的�责:

  (一)查明事故�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济�失情况;

  (二)确定事故责任者;

  (三)�出事故处���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三� 事故调查组有���生事故的�业和有关���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有关资料,任何��和个人�得拒�。

  第�四� 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如果对事故的分�和事故责任者的处��能�得一致��,劳动部门有��出结论性��;如果�有����,应当报上级劳动部门商有关部门处�;��能达�一致��的,报�级人民政府�决。但�得超过事故处�工作的时�。

  第�五� 任何��和个人�得阻��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课程礼包

立�注册
扫一扫,立�下载
���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