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中心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2025年注安法规第六章真题考点:安全生产行政法规.pdf

2025年注安法规第六章真题考点:安全生产行政法规.pdf

764.72KB 下载数:186 更新时间:2025-10-28
  • 2025年注安法规第六章真题考点:安全生产行政法规.pdf-图片1

    2025年注安法规第六章真题考点: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考点1: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考点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时效和期限

    ①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完成审查和发证工作的时限是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之内。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不设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

    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对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没有发生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予以免审延期,延期3年(免审延期≠

    自动延期)

    考点3:发证机构【★★】

    两级 非煤矿山和危化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中央管理 安监总局

    非中央管理 省安监局

    两级 煤矿企业 中央管理 国家煤监局

    非中央管理 省级煤监局

    一级 建筑施工企业 省建设厅

    民爆生产企业 省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考点4: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经验收合格后,方

    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煤矿企业应当为煤矿分别配备专职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高瓦斯、冲击地压、煤层容易自燃、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相应

    的专门防治机构,配备专职副总工程师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审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

    审查完毕,签署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并书面答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

    查。

    考点5:停产整顿的规定【★★★】

    煤矿企业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重大事故隐患依法被责令停产整顿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要求恢复生

    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组织验收,并在收到恢复生产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验

    收完毕。验收合格的,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所在地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后,

    方可恢复生产。

    233网校(www.233.com):面向建筑工程、金融财会、职业资格等考证人群,提

    供视频课程、报考指导、免费题库等考试培训服务。

    1 / 15

查看全文,请先下载后再阅读

*本资料内容来自233网校,仅供学习使用,严禁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