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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级注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默记卡2.0
【考点1】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默写本 考点1:法的形式、制定主体及特征、法的效力 序号 法律形式 名称特征 制定主体
1 宪法 宪法 全国人大
2 法律 XX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3 行政法规 XX条例 国务院
4 部门规章 XX规定、办法、细则 国务院各部、委
5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XX地方XX条例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6 地方政府规章 XX地XX规定、办法、细则 地方人民政府
【法的效力】①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②法律效力高于行
政法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③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④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
规章;⑤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考点2】第三章安全生产法(一) 考点1: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① 消防安全和②道路交通安全、③铁路交通安全、④水上交通安全、⑤民用航空安全以及⑥核与辐射安 全、⑦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考点2:人民政府及派出机关的安全生产职责 ①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 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 存在的重大问题。②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 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 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考点3:主要负责人VS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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