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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知识第七讲讲义(12)

  五�事故的救�与现场处置
  根�《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例》的有关规定,事故�生��的主�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的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除��好事故报告工作外,更��的是�积�组织事故救�,并�护好事故现场。 考试大论�
  事故�生��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立��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少人员伤亡和财产�失。事故�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其负责人应当立�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有关部门应当�从指挥�调度,�加或者��救助,将事故�失�到最低�度。
  事故�生�,有关��和人员应当妥善�护事故现场以�相关��,任何��和个人�得破�事故现场���相关��。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通交通等原因,需�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出书�记录,妥善�存现场��痕迹�物�。
  事故�生地公安机关根�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法立案侦查,采�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归案。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制度,并�社会公布值�电�,��事故报告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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