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PE线与电气设备
  (1)起�机供电宜采用TN一S或TN—C一S系统,起�机轨�应与PE线紧密相连。
  (2)起�机上��电气设备设施的金属外壳应与整机金属结构有良好的连接;�则应增设连接线。
  (3)起�机轨�应采用��接地措施,轨长大于150 m时应在轨�对角线设置两处接地。但在�工作地点≤50 m内已有电网��接地时���求。
  (4)起é‡�机2æ�¡è½¨é�“之间应用连接线牢固相连。å�Œç«¯è½¨é�“的连接处应用跨接线焊接(钢æ¢�架上的轨é�“除外)。连接线ã€�跨接线的截é�¢è¦�求:圆钢≥30m㎡(Φ6~Φ8 mm),æ‰�钢≥150 m㎡(3 mm×50mm或4 mm×40mm)。
  (5)��机(电梯)的PE线应直接接到机房的总地线上,�许串�。
  (6)电气设备与线路的安装符å�ˆè§„范è¦�æ±‚ï¼Œæ— è€�化ã€�æ— ç ´æ�Ÿã€�æ— ç”µæ°”è£¸ç‚¹ã€�æ— ä¸´æ—¶çº¿ã€‚
  (考试大注册安全工程师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