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工企业发生一起火灾爆炸事故,共导致8人死亡,39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600万元。后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该企业总经理李某在职期间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与本次事故具有密切联系。则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对李某法律责任追究的说法,正确的有()。
A.撤销李某总经理职务,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B.自刑罚执行或者受处分之日起,8年内李某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C.处李某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D.终身禁止李某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E.处李某本年年收入40%的罚款
该起事故属于重大事故。《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①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②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③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④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