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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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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1)贮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贮存仓库。
(3)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贮存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时,按最高等级危险化学品的性能标志。
(6)危化品储存方式分为3种: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
(7)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04-12
泄漏处理及火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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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漏处理及火灾控制.

(一)泄漏处理
(1)泄露源控制。利用截止阀切断泄漏源,在线堵漏减少泄漏量或利用备用泄料装置使其安全释放。
(2)泄漏物处理。现场泄漏物要及时地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
(二)火灾控制
(1)扑救气体类火灾时,切忌盲目扑灭火焰,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点火源、就会发生爆炸,造成严重后果。
(2)扑救爆炸物品火灾时,切忌用沙土盖压,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的爆炸威力;另外扑救爆炸物品堆垛火灾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
(3)扑救遇湿易燃物品火灾时,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等湿性灭火剂扑救,可使用干粉、二氧化碳、卤代烷扑救,但钾、钠、铝、镁等物品用二氧化碳、卤代烷无效。固体遇温易燃物品应使用水泥、干砂、干粉、硅藻土等覆盖。对镁粉、铝粉等,切忌喷射有压力的灭火剂,防止将粉尘吹起,引起粉尘爆炸。
(4)扑救易燃液体火灾时,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泡沫扑救;水溶性液体用抗溶性泡沫扑救。
(5)扑救毒害和腐蚀品的火灾时,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腐蚀品、毒害品溅出;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
(6)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火灾一般可用水和泡沫扑救,只要控制住燃烧范围,逐步扑灭即可。但有少数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的扑救方法比较特殊。在扑救过程中应不时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围喷射雾状水,并消除周围一切点火源。

04-12
毒性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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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灼伤(三酸两碱—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和碳酸钠)
腐蚀性物品接触人的皮肤、眼睛、肺部、食道等,会引起表皮组织细胞发生破坏作用而造成灼伤,而且被腐蚀性物品灼伤的伤口不易愈合。内部器官被灼伤,严重的引起炎症甚至导致死亡。特别是接触氢氟酸时,能发生剧痛,组织坏死,如不及时治疗,会导致严重后果。

04-12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技术与要求.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技术与要求.

(1)托运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的标志。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告知承运人相关注意事项;还应当提交与托运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危险货物装卸过程中,应当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堆码整齐,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
(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车(船)后必须洗刷干净。
(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禁忌物料不得混运;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时,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5)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驾驶人员不得随意停车。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浏览区停车。如需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应采取安全措施。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事先报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按指定路线、时间、速度行驶。
(7)运输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车辆的排气管,应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配装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8)运输危险货物应根据货物性质,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静电、防火、防震、防水、防冻、防粉尘飞扬、防散漏措施。
(9)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10)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申报人员、集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

04-12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安全基础知识.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安全基础知识.

(一)民用爆炸物品的分类
民用爆炸物品包括工业炸药、起爆器材和专用民爆物品。
1.工业炸药—关键词:炸药
乳化炸药、铵油炸药、膨化炸药、水胶炸药及其他工业炸药等。
2.起爆器材—关键词:起爆材料(雷和继爆)、传火传爆材料(导)
起爆器材分为起爆材料和传爆材料两大类,电雷管、磁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继爆管及其他雷管属起爆材料;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属于传火传爆材料。
3.专用民爆物品—其他类
(二)民用爆炸物品的火灾爆炸危险因素
乳化炸药生产的火灾爆炸危险因素主要来自物质危险性,如生产过程中的高温、撞击摩擦、电气和静电火花、雷电引起的危险性。乳化炸药生产原料或成品在储存和运输中存在危险因素:
(1)硝酸铵储存过程中会发生自然分解,放出热量。
(2)易燃危险品,储存时遇到高温、氧化剂等,易发生燃烧事故。
(3)运输发生翻车、撞车、坠落、碰撞及摩擦等险情,引起燃烧爆炸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基本安全知识
(1)能量特征,标志炸药做功能力,一般是指1Kg炸药燃烧时气体产物所做的功。
(2)燃烧特性,标志炸药能量释放的能力,取决于炸药的燃烧速率和燃烧表面积。
(3)力学特性,满足高温下保持不变形,低温下不变脆。
(4)安定性,炸药必须在长期储存中保持其物理化学性质的稳定,一般在炸药中加入少量的化学安定剂,如二苯胺等。
(5)安全性,炸药在生产、使用和运输过程中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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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
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

(一)燃烧性;(二)爆炸性(三)毒害性;(四)腐蚀性;(五)放射性
许多危险化学品可通过一种或多种途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表皮组织)进入人体和动物体内,当其在人体累积到一定量时,便会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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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一)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供应商向下游用户传递化学品危害信息的载体。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1)化学品标识:用中、英文分别标明危化品的通用名称。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3)信号词:危险、警告
4)危险性说明:简述概括危化品的危险特性—物理危险、健康危害、环境危险
5)防范说明:表述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和有效的救护措施—安全预防措施、意外情况的处理、安全储存措施及废弃处置。
6)象形图
7)应急咨询电话:24h应急咨询电话
8)资料参阅提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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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分解爆炸、复杂分解爆炸、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简单分解爆炸、复杂分解爆炸、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一)简单分解爆炸
爆炸时并不一定发生燃烧反应,爆炸所需要的热量是由爆炸物本身分解产生的,例如乙炔银、叠氮铅、乙炔、环氧乙烷的分解爆炸。
(二)复杂分解爆炸
爆炸时伴有燃烧现象,例如梯恩梯、黑索金等。
(三)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所有可燃性气体、蒸气、液体雾滴及粉尘与空气(氧)的混合物发生的爆炸均属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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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
灭火器

1.灭火剂
1)水和水系灭火剂;2)气体灭火剂;3)泡沫灭火剂;4)干粉灭火剂
2.灭火器种类及其使用范围
1)清水灭火器—冷却灭火
清水灭火器适用于扑救可燃固体物质火灾,即A类火灾。不能用水扑灭的火灾主要包括:
(1)密度小于水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的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等。苯类、酮类、脂类、醚类及丙烯腈等大容量储罐。
(2)遇水产生燃烧物的火灾,如金属钾、钠、碳化钙等应用砂土。
(3)硫酸、盐酸和硝酸引发的火灾,不能用水流冲击。
(4)电气火灾未切断电源前不能用水扑救。
(5)高温状态下化工设备的火灾不能用水扑救。
2)泡沫灭火器—隔离灭火
泡沫灭火器适合扑救脂类、石油产品等B类火灾以及木材等A类物质的初起火灾,但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和D类火灾。
3)酸碱灭火器—一定不能选
4)二氧化碳灭火器—窒息灭火、清洁类灭火剂
5)干粉灭火器—化学抑制灭火
通过抑制作用灭火,按使用范围可分为普通干粉和多用干粉两大类。
普通干粉(BC干粉),用于扑灭可燃液体、气体以及带电设备火灾
多用干粉(ABC干粉),适用于扑救可燃、可燃气体和带电设备的火灾,还适用于扑救一般固体物质火灾。(关键词:磷酸盐)
专用干粉也称D类干粉,指适用于扑救D类火灾的干粉。
更适宜于扑救600V 以下带电电器、贵重设备、图书档案、精密仪器仪表的初期火灾,以及一般可燃液体的火灾。

04-12
火灾探测器
火灾探测器

火灾探测器

(一) 感光式火灾探测器

1.感光探测器适用于监视有易燃物质区域的火灾发生,特别适用于没有阴燃阶段的燃料火灾的早期检测报警.

(1)红外火焰探测器

红外线波长较长,致使有大量烟雾存在的火场,仍可使红外线敏感元件感应,发出报警信号

(2)紫外焰探测器

适用于有机化合物燃烧的场合,特别适用于初期不产生烟雾场所

(二)感烟式火灾探测器

1.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2.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

优点:对黑烟灵敏度高,特别是早期火警反应快

缺点:装设放射性元素,环境污染,威胁生命安全

3.光电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缺点:对黑烟灵敏度低,对白烟灵敏度较高

(1)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红外光束型)

利用烟雾粒子吸收或散射红外线光束对火灾进行监测。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分为对射型和反射型两种。

1)选用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时的注意事项:

D无遮挡的大空间或有特殊要求的房间,宜选择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2有大量粉尘或水雾滞留、可能产生蒸气和油雾、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探测器固定的建筑结构由于振动等会产生较大位移的场所,不宜选择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

(三)感温式火灾探测器

1.定温火灾探测器:达到或超过预定温度值

优点: 较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养维修方便

缺点:响应过程长,灵敏度低。

2.差温火灾探测器: 升温速率超过预定值

3.差定温火灾探测器: 综合响应温度和升温速率

(四)可燃气体火灾探测器

1.按所监测的可燃气体的客度选择安装位置:

(1)密度>空气,安装在泄漏处下部,距地<0.5m。

(2)密度<空气,安装在可能泄漏处上部或屋内顶棚上

2.不宣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位置

(1)风速20.5m/s,气体无法滞留的场所

(2)环境温度经常超过 40C的场所

(3)存在铅离子或有硫化氢气体存在的场所

3.应至少每季检查一次探测器是否工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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惰性气体保护
惰性气体保护

(1)可燃固体物质的粉碎、筛选及输送时,采用惰性气体进行覆盖保护。
(2)处理可燃易爆的物料系统,在进料前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
(3)将惰性气体通过管线与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储槽等连接起来。
(4)易燃液体利用惰性气体充压输送。
(5)在有爆炸性危险的生产场所,对有可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电器、仪表等采用充氮正压保护。
(6)易燃易爆系统检修动火前,使用惰性气体进行吹扫置换。
(7)发现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时,采用惰性气体冲淡;发生火灾时,用惰性气体进行灭火。
氮气等惰性气体在使用前应经过气体分析,其中含氧量不得超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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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火及隔爆技术
阻火及隔爆技术

1. 工业阻火器
工业阻火器常用于阻止爆炸初期火焰的蔓延。工业阻火器对于纯气体介质才是有效的,对气体中含有杂质(如粉尘、易凝物等)的输送管道,应当选用主动式、被动式隔爆装置为宜。
2. 主动式隔爆装置和被动式隔爆装置—阀
主动式、被动式隔爆装置是靠装置元件的动作来阻隔火焰。
3.其他阻火隔爆装置
1)单向阀—止逆阀,止回阀
仅允许气体或液体向一个方向流动,遇到倒流时即自行关闭。在系统中流体的进口和出口之间,与燃气或燃油管道及设备的管线上,高压与低压系统间的低压系统上,或压缩机与油泵的出口管线上。
2)火星熄灭器—防火罩、防火帽
在可能产生火星的排放系统,如加热炉的烟道,汽车、拖拉机的尾气排放管。
4. 化学抑制防爆(简称化学抑爆、抑制防爆)装置
爆炸抑制系统主要由爆炸探测器、爆炸抑制器和控制器三部分组成。常用的抑爆剂有化学粉末、水、卤代烷和混合抑爆剂等。适用于泄爆易产生二次爆炸、或无法开设泄爆口的设备以及所处位置不利于泄爆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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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
安全阀

安全阀的作用是为了防止设备和容器内压力过高而爆炸,安全阀按其结构和作用原理可分为杠杆式、 弹簧式和脉冲式等。
(1)当安全阀的入口处装有隔断阀时必须保持常开状态并加铅封。
(2)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最好直接装设在容器本体上。液化气体容器上的安全阀应安装于气相部分,防止排出液体物料,发生事故。
(3)安全阀用于泄放可燃液体时,宜将排泄管接入事故储罐、污油罐或其他容器;用于泄放高温油气或易燃、可燃气体等遇空气可能立即着火的物质时,宜接入密闭系统的放空塔或事故储罐。
(4)安全阀可放空,室内的设备,如蒸馆塔、可燃气体压缩机的安全阀、放空口宜引出房顶,并高于房顶2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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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片
爆破片

介质不洁净、易于结晶或聚合,有可能堵塞安全阀,在此情况下用爆破片作为泄压装置。此外,对于工作介质为剧毒气体或可燃气体(蒸气)里含有剧毒气体的压力容器,其泄压装置应采用爆破片。
正常工作时操作压力较低或没有压力的系统,可选用石棉、塑料、橡皮或玻璃等材质的爆破片;操作压力较高的系统可选用铝、铜等材质;微负压操作时可选用2~3 mm厚的橡胶板。应特别注意的是,由于钢、铁片破裂时可能产生火花,存有燃爆性气体的系统不宜选其作爆破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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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烟火药生产的安全措施
烟花爆竹、烟火药生产的安全措施

六、烟花爆竹生产过程中的防火防爆措施

(1)各工序应分别在单独专用工房进行。

(2)直接接触烟火药的工序应按规定设置防静电装置,并采取增加温度等措施,以减少静电积累。手工直接接触烟火药的工序应使用铜、铝、木、竹等材质的工具,不应使用铁器、资器和不导静电的塑料、化纤材料等工具盛装、掏挖、装筑烟火药。

(3)筑药的过程中,当模具与药物难以分离时,不应强行分离,采用酒精清洗

(4)含有较大颗粒的铝、铁、铁粉的烟火药,不应筑压。

(5)成品、有药半成品的干燥应在专用场所进行;产品干燥不应与药物干燥在同一晒场进行,摩擦类产品不应与其他类产品在同一晒场干燥。

(6)蒸汽干燥的烘房温度小于或等于 75 ℃ ,升温速度小于或等于30℃/h ,不宜采用肋形散热器

(7)环风干燥应有除尘设备,除尘设备要定期清扫。

(8)干燥后的成品、有药半成品应通风散热。在干燥散热时,不应翻动和收取,应冷却至室温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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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工厂的布局和建筑安全要求(建筑物等级、安全距离)
烟花爆竹工厂的布局和建筑安全要求(建筑物等级、安全距离)

(1)生产、储存爆炸物品的工厂、仓库应建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地带,禁止设立在城市市区和其他居民聚集的地方及风景名胜区。
(2)生产爆炸物品的工厂在总体规划和设计时,应严格按照生产性质及功能进行分区使各分区与外部目标、各区之间保持必要的外部距离。
内部距离—危险品生产区内危险性建筑物之间以及危险建筑物与周围其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
外部距离—危险品生产区内的危险性建筑物与其周围村庄、公路、铁路、城镇和本企业生活区(住宅区、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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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爆炸浓度极限
物质爆炸浓度极限

当可燃性气体、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或氧)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遇到火源发坐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能够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能发生爆炸的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
用爆炸上限、下限之差与爆炸下限浓度之比值表示危险度H,H值越大,表示可燃性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宽,爆炸危险性越大。
结论:(1)爆炸下限越低越危险(2)爆炸范围越广越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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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爆炸
粉尘爆炸

当可燃性固体呈粉体状态,悬浮于空气中,并达到一定浓度,遇到足够的点火能量,就能发生粉尘爆炸。
粉尘爆炸危险性的物质大体可分为七类:①金属类(如镁粉、铝粉、其他金属等);②煤炭类(如活性炭、煤等);③粮食类(如面粉、淀粉、玉米粉、啤酒麦芽粉、麦糠、大麦粉等);④合成材料类(如塑料、染料、合成洗剂、合成如结剂等);⑤饲料类(如血粉、鱼粉、饲料粉等);⑥农副产品类(如棉花、烟草、砂糖等);⑦林产品类(如纸粉、木粉等)。
粉尘爆炸的特点
(1)粉尘爆炸速度或爆炸压力上升速度比爆炸气体小,但燃烧时间长,产生的能量大,破坏程度大;(2)爆炸感应期较长;(3)有产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4)有不完全燃烧现象;
粉尘爆炸的条件
(1)粉尘本身具有可燃性;(2)粉尘悬浮在空气(或助燃气体)中并达到一定浓度;(3)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起始能量。
粉尘爆炸的特性及影响因素
一般来说,粉尘粒度越细,分散度越高,可燃气体和氧的含量越大,火源强度、初始温度越高,湿度越低,惰性粉尘及灰分越少,爆炸极限范围越大。
粉尘爆炸压力及压力上升速度受粉尘粒度、初始压力、粉尘爆炸容器、湍流度的影响,粒度对粉尘爆炸压力上升速度的影响比其对爆炸压力的影响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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