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税法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1、税法的概念:简单了解即可。
2、税法的构成要素:
(1)征税人:增值税的征税人为税务机关,关税的征税人为海关。
(2)纳税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纳税义务人是税收制度中区分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之一。
(3)征税对象:包括物或行为,是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
(4)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它规定了征税对象的具体范围。制定方法包括列举法和概括法。
(5)税率:
比率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
定额税率包括资源税、车船使用税等;
累进税率分为全额累进税率(没有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和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三种。
例1、我国企业所得税适用的税率属于( )。(2003年考题)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定额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答案:A
例2、下列选项中,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 )。
A、增值税
B、营业税
C、企业所得税
D、土地增值税
答案:D
(6)计税依据
包括: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
(7)纳税环节
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增值税是多个环节重复征收的税种,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纳税。
(8)纳税期限
按次纳税时:纳税期限分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个月。
(9)纳税地点
主要是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等。
(10)减免税
①减税是指从应征税额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对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全部免除。
一种是根据税法直接规定的减免税优惠;一种是依法给予一定期限内的减免税优惠,期满后仍按规定纳税。
②起征点:征税对象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不征税,达到一定数额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