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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CK经济法基础讲义第七章第二节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14日

例20、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下列用途时,应缴纳消费税的有()。(2003年考题)
A、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
B、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C、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
D、用于馈赠、赞助
答案:ABD
例21、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部分应税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消费品是()。
A、卷烟
B、烟丝
C、粮食白酒
D、薯类白酒
答案:B
例22、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消费税的纳税人用于投资入股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A、最低销售价格
B、销售价格的简单算术平均数
C、销售价格的加权算术平均数
D、最高销售价格
答案:D
三、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除铂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纳税外,其他金银首饰消费税在零售环节纳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款凭据的当天。
(5)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6)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款。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纳税。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的当天。
(7)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报关进口人在报关进口时纳税。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纳税地点
1、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而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关所在地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3、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纳税。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期限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例23、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地点规定的有()。
A、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B、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
C、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分支机构应回总机构申报缴纳
D、纳税人在外县(市)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申报缴纳
答案:BD
例24、对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与征收增值税的征税环节都是一样的,都是在应税消费品的批发零售环节征收。()
答案:×
例25、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A、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B、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C、移送使用的当天
D、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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