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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CK经济法基础讲义第八章第三节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14日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地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教材列举了三种特殊情况,注意在选择题中的考察。
2、纳税地点
一般是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
注意(2)、(3)、(4)三种特殊情况在选择题中对具体纳税地点的考察。
例32、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地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B、建筑、安装、装配工程的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C、企业集团分别以核心企业、独立经济核算的其他成员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所在地缴纳所得税
D、联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一律汇总缴纳税款后再进行分配
答案:ABC
例33、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即纳税人( )所在地。
A、企业登记注册地
B、法人代表居住地
C、实际经营管理地
D、A、C均可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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