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算题
1、某国有商业企业2000年度发生如下经济业务:商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财产转让收入5万元,2000年7月1日兑付到期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营业外收入20万元。全年产品成本1185万元,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1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5万元,教育费附加4.5万元,销售费用300万元,管理费用150万元,其中工会经费3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25万元、职工福利费21万元,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中金融机构利息70万元,向其他企业拆借资金200万元,支付借款利息30万元,银行贷款年利率为7%)。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缴纳税收滞纳金1万元,全年发放职工工资及各类奖金150万元,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工资总额为12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要求:根据以上条件,计算该企业2000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解法一: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
收入总额=营业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国债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2000+5+10+20=2035(万元)
准予扣除项目=1185+10.5+4.5+300+〔150-(3-120×2%)-(2.25-120×1.5%)-(21-120×14%)〕+〔70+200×7%〕+(30-1)-150+120+10=1737.7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035-1737.75=297.25(万元)
(2)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97.25×33%=98.09(万元)
解法二:
(1)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营业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国债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2000+5+10+20=2035(万元)
成本、费用、税金金和损失=成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外以出=1185+300+150+100+10.5+4.5+30=1780(万元)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2035-1780=255(万元)
计算纳税调整增加额:
①允许扣除的工资支出为120万元,超过计税工资标准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工资为150-120=30(万元)
②允许扣除的工会经费为120×2%=2.4(万元),超过标准提取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工会经费为3-2.4=0.6(万元)
③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120×1.5%=1.8(万元),超过标准提取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职工教育经费为2.25-1.8=0.45(万元)
④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为120×14%=16.8(万元),超过标准提取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职工福利费为21-16.8=4.2(万元)
⑤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200×7%=84(万元),超过标准支付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利息支出为100-84=16(万元)
⑥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滞纳金1万元,按规定不许税前扣除,因此,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30+0.6+0.45+4.2+16+1=52.25(万元)
计算纳税调整减少额:
按照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纳税调整减少总额为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255+52.25-10=297.25(万元)
(2)计算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97.25×33%=98.09(万元)
2、某企业在A国设立分支机构,2000年度的收入是:(1)境内所得为60万元;(2)A国分支机构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折合人民币为55.6万元,成本费用为15.6万元,该国税率为35%,已按此税率缴纳了14万元的所得税;
请计算该企业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所得税。(我国的税率为33%,按分国不分项计算)
正确答案:
(1)企业在境外设立全资机构的境外所得在A国的境外所得=55.6-15.6=40(万元)
(2)在A国的境外所得税税率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来源于某国的境外所得÷境内、外所得额)=(60+40)×33%×(40÷100)=8.25(万元)
(3)应纳税额=境内、外所得×适用税率-境外所得扣除限额=100×33%-8.25=24.75(万元)
在A国已纳税未抵扣完的14-8.25=5.75(万元),可以在以后的5年内抵扣。
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2004年度所得税缴纳情况如下:第一季度所得30万元,第二季度累计所得50万元,第三季度累计所得80万元,第四季度累计所得95万元,该企业年终纳税调整前有以下三项纳税调整项目:(1)2004年5月因为隐瞒了一笔(含税)产品销售收入11.7万元,被处少缴增值税2倍的罚款在税前已被扣除,但隐瞒的收入于当年6月份已入账;(2)支付广告费25万元(当年销售收入为950万元);(3)2004年1月1日向乙单位借款80万元进行固定资产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04年10月31日完工并投入使用,该企业至2004年度前为该借款支付利息共计6.4万元全部计入财务费用中。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甲企业各季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第一季度预缴所得税=30×33%=9.9(万元)
第二季度预缴所得税=(50-30)×33%=6.6(万元)
第三季度预缴所得税=(80-50)×33%=9.9(万元)
第四季度预缴所得税=(95-80)×33%=4.95(万元)
一至四季度共预缴企业所得税=9.9+6.6+9.9+4.95=31.35(万元)
(2)年终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如下:
①税收罚款不得被扣除
调增所得额= ×17%×2=3.4(万元)
②广告费税前扣除额=950×2%=19(万元)
调增所得额=25-19=6(万元)
(注:税法规定,广告赞助支出应参照广告费用的相关规定扣除)
③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竣工前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应计财务费用扣除
调减所得额=6.4×10/12=5.33(万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95+3.4+6-5.33=99.07(万元)
全年应纳所得税=99.07×33%=32.69(万元)
年终汇算清缴应补所得税=32.69-31.35=1.3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