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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答疑笔记(9)

来源:233网校 2010年8月31日
导读: 导读:以下资料是对一些易错、易混淆不定项例题的详细分析解答。

  公民张某开办个人独资企业B(餐饮服务行业),2009年度初向税务机关报送2008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申报表中填报的营业收入为200万元,减除成本费用、税金后,利润为10万元,税务机关经审查后核实B独资企业以下几项支出存在问题:

  (1)张某每月领取工资3000元,另有雇员10名,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已全部列支;

  (2)全年发生广告费35万元,已列支;

  (3)发生违法经营处以罚款3万元,已列支;

  (4)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合计5万元,已列支;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有关问题。

  1、B独资企业对工资的税务处理,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张某每月领取工资3000元,不得在税前直接扣除

  B.B独资企业能够扣除的工资为18万元

  C.张某和雇员的工资均可在税前直接扣除

  D.雇员的工资可以在税前直接扣除

  2、B独资企业对广告费的税务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 广告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

  税年度结转扣除

  B. 广告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60%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

  税年度结转扣除

  C.B独资企业能够扣除的广告费为30万元

  D.B独资企业能够扣除的广告费为35万元

  3、B独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发生违法经营处以罚款3万元,不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B.发生违法经营处以罚款3万元,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C.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5万元,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D.投资者及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答案及解析】

  本题涉及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

  1.【答案】ABD

  【解析】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直接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

  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B独资企业能够扣除的工资=10×0.15×12=18(万元)

  2.【答案】BD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义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

  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B独资企业能够扣除的广告费=200*15%=3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5万元,则税前可以扣除的广告费用为30万元;

  3.【答案】A

  【解析】发生违法经营处以罚款3万元,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

  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所以选项B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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