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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讲义1.1:法律基础

来源:大家论坛 2013年6月28日

  最新专题: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备考专题

第一章 总论[考情分析及题量分布情况]

  第一单元 法律基础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2008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解释】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解释】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二、法律关系(★★★)(2006年多选题、2007年多选题、2008年多选题、2009年多选题、2010年多选题、2012年多选题)
  【解释】法律关系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夫妻关系、合同关系就是一种法律关系。
  【案例】假设甲、乙企业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标的为机器设备。二者的合同关系即为法律关系,在买卖合同中,甲、乙两个企业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机器设备为法律关系的客体,“甲企业应当在4月1日前交货,乙企业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为法律关系的内容。
  1.法律关系的主体
  (1)公民(自然人)
  【解释】由公民组成的特定主体,如个体户、农户、合伙人等,也可参与某些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
  (2)机构和组织(法人)
  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
  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
  ③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
  【解释】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唯一和统一的主体;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法关系的主体。
  (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解释】外国企业、华侨、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属于车船税的纳税人。
  2.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
  (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3.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
  ①自然物:土地、森林
  ②人造物:机器、建筑
  ③货币和有价证券
  (2)非物质财富
  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
  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
  【解释】荣誉称号、嘉奖表彰是公民、法人“荣誉权”的客体。
  (3)行为
  ①生产经营行为;
  ②经济管理行为;
  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
  (4)人身
  【案例】张某与某医院签订协议,承诺自己死后将自己的眼角膜无偿捐赠给该医院,该遗赠关系的客体是眼角膜(人身的一部分)。
  【解释1】某些经济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土地使用权作为经济权利(属于内容的范畴),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就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解释2】考生应注意在多选题中“主体和客体”的区别。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A.著作 B.荣誉称号
  C.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D.人的眼角膜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属于非物质财富中的“知识产品”;(2)选项B:属于非物质财富中的“道德产品”;(3)选项C:属于“行为”的范畴;(4)选项D:属于“人身”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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