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辅导

【精选答疑】经济法基础之个人所得税

来源:233网校 2014年5月22日
导读: 2014初级会计职称已开始全面备考。各位备考的学员,在学习的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以下整理“个人所得税”相关知识答疑帮考生解决疑惑。同时,也可以点击进入在线互动平台和考友进行交流讨论。

  重点关注: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大纲变化解析

  2014初级会计职称备考策略及完美学习计划

《经济法基础》之个人所得税

  单项选择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B.从非任职公司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C.从任职公司取得的监事费收入

  D.从任职公司关联企业取得的监事费收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选项BCD: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但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其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问】

  请问个人出租固定资产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还需要缴纳营业税不呢?

  【回答】

  个人出租固定资产取得所得的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是出租不动产 是要缴纳营业税的,如果是出租有形动产 是缴纳增值税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自2013年8月1日已营改增)。

   详情请点击:233网校讲师独家解读备考策略 如何高效备考?

  2014年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热点课程推荐

  初级会计职称全科VIP班高清课程 马上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包含: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科:(精讲+冲刺+习题+考点预测+真题班+无纸化机考:2套押题)不过2015年免费重学
  赠送:课后习题+章节练习+课件下载+在线模考+讲师答疑+讲义下载
  报名咨询:4000-800-233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