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辅导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商业汇票

来源:233网校 2014年8月13日

  【233网校福利大派送】: 即刻起关注微信、转发点赞,马上免费送2014初级会计师最新复习资料!还等什么?点击进入>>

  >>点击进入:233网校黄章令老师针对《经济法基础》科目,讲授相关复习技巧及备战方案

商业汇票

  【考情分析】

  考频:★★★

  2013判断题、2012多选题、2011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2010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2008单选题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七节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的内容

  【高频考点】:商业汇票

  1.商业汇票种类,按照承兑人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最终付款人为承兑人。

  2.商业汇票适用范围:只是单位(法人及组织)之间使用,自然人不适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3.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提示: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其中,“出票人签章”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4.商业汇票中的几个期限:

  (1)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提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2)付款期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付款人在接到开户银行的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

  5.银行承兑汇票的两个“万分之五”

  (1)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2)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缴存票款的,承兑银行仍应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但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6.商业汇票贴现

  (1)贴现条件:①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②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③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进行商品交易的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2)贴现利息的计算。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3)贴现的收款。贴现到期,贴现银行应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可从贴现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

  科目备考:2014经济法基础备考冲刺专题

  考前必备:初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解析  2014年备考冲刺试题攻略

  2014年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热点课程推荐

  初级会计职称全科VIP班高清课程 马上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包含: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科:(精讲+冲刺+习题+考点预测+真题班+无纸化机考:2套押题)不过2015年免费重学
  赠送:课后习题+章节练习+课件下载+在线模考+讲师答疑+讲义下载
  报名咨询:4000-800-233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