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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233网校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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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各章高频考点汇总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情分析】

  考频:

  2013多选题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第二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高频考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1.从价计征销售额的确定。

  2.从量计征销售数量的确定。

  3.复合计征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4.特殊情形下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

  2.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3.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一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公式中所称“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一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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