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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税收纳税申报的方式

来源:233网校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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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各章高频考点汇总

税收纳税申报的方式

  【考情分析】

  考频:★★★

  2013年判断题、2012年判断题、2011年判断题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二节税务管理的内容

  【高频考点】:税务的纳税申报

  税收纳税申报的方式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后,在其申报期限内,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到指定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的形式。

  纳税申报方式:自行申报(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其他方式(如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方式申报纳税)。

  纳税申报的主要方式:

  第一,直接申报,也称上门申报,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自行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办税服务场所报送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及有资料。

  第二,邮寄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一种申报方式。

  第三,数据电文申报,也称电子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通过与税务机关接受办理纳税申报、代扣代缴及代收代缴税款申报的电子系统联网的电脑终端,按照规定和系统发出的指示输入申报内容,以完成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及代收代缴税款申报的方式。

  第四,简易申报,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的纳税人,通过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的一种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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