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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复习: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来源:233网校 2016年8月14日
导读: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开始!233网校小编整理《经济法基础》辅导资料“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相关内容及习题供考生复习测试。 课程推荐>>讲师解密2017初级会计职称核心考点,点击试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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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区域内的土地。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1.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但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所辖行政村,即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土地。
  2.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习题测试: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土地中,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是(  )。
  A.城市土地
  B.县城土地
  C.农村土地
  D.建制镇土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不包括农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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