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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房产税纳税人

来源:233网校 2017年3月1日
导读: 本章节重点归纳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六章“房产税纳税人”的税种概述及大纲掌握知识点进行整理,便于帮助大家记忆。2017初级会计短期取证班上线,立即抢购>>!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考点:房产税纳税人课后习题

案例导入——税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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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50+,是一位深沉的老大哥。平时不太爱言语,对劳苦大众非常友善,但发起怒来,立刻会变成进击的巨人。

房产税大哥目前毒辣犀利,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一对好基友,在生活习惯和爱好等很多方面都很相像。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种税。

【大纲要求】掌握

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6.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注意】房屋出租原则上“出租人”为纳税人,但在无租使用的情况下,承租人实际收益,因此由承租人代为缴纳。

7.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记忆提示】受益人纳税。

【例题·单选题】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

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房产出租的,出租人按照租金收入缴纳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出租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例题·判断题】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出典给李某,则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人。()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房屋出典的,承典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例题·判断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出售前已使用的,不征收房产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征收房产税。

重点推荐:经济法基础考点重点归纳汇总 | 《经济法基础》课后习题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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