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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常考知识点: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来源:233网校 2019年8月31日

以下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中的常考知识点——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搭配习题对知识点进行理解,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快学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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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常考知识点: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知识考点: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注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类型

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注意: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提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但却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了规定:

(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配套习题:

【单选题】周某于2011年4月11日进入甲公司就职,经周某要求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已知周某每月工资2000元,已按时足额领取。甲公司应向周某支付工资补偿的金额是()元。

A.0

B.2000

C.22000

D.24000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违反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限。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即首年双罚,22月封顶。

【单选题】李某于2015年9月3日到甲公司工作,甲公司在同年12月3日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知李某月工资为3000元,甲公司已按月足额发放。因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李某支付的工资补偿为()元。

A.6000

B.9000

C.3000

D.0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违反劳动合同订立时限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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