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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常考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来源:233网校 2019年9月2日

以下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中的常考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解除,搭配习题对知识点进行理解,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快学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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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常考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知识考点:

1.协商解除

(1)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结束劳动关系。

(2)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法定解除

(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2 种)

②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8 种)

③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2 种)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6 种)

②提前通知解除的情形(无过失性辞退)(3 种)

③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经济性裁员)(4 种)

配套习题:

【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劳动者可以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A.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B.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D.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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