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简答题
1.【答案】
(1)该公司认为罚款数额过高,不服该市国税局的处罚,决定向该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不合法。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机关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不能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在该公司申请行政复议期间,该市国税局的罚款应当缴纳。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因此,罚款需要缴纳。
2.【答案】
(1)《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应与前一次发行间隔1年以上。该公司2003年1月5日增发新股,与上次发行间隔时间不足1年。
(2)《公司法》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此,A的委托合法有效;而B和C委托非董事出席,其委托违法无效,因为被委托者无权出席董事会会议。
(3)《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该公司董事会成员为18人,合法出席会议的为8人(即本人出席者7人,A委托出席1人),不足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一半,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不符合法律规定。
(4)议事日程事项中第(2)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第(4)项为公司经理的职权,不应由公司董事会议论决定。
(5)董事会会议决议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而不是出席会议的董事半数通过。
五、综合题
1.【答案】
(1)该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至50人。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4人。因此合法。
(2)该公司的股东出资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5万元人民币,而且该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也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3)该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总经理。
(4)该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至2名监事。
(5)该公司由乙和职工代表作为公司的监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监事由公司的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
(6)该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并且四位股东都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2.【答案】
(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于违约金的约定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中的违约金都是约定违约金,即违约金由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法律对于违约金没有做强制性规定。
(2)甲商场给付的定金,不符合《担保法》的规定。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在本案中,给付定金15万元,超过了合同的标的额的20%。
(3)甲商场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在本合同中,乙公司迟延交货,对于甲商场已经过了销售旺季,因此,甲商场可以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
3.【答案】
(1)该公司进口护肤护发品消费税应纳税额为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270+270×100%)÷(1-8%)]×8%=46.96(万元)
(2)该公司销售自产的护肤护发品消费税应纳税额为
=[(320+17)÷(1+17%)]×8%=23.04(万元)
(3)该公司将试制的护肤护发品用于广告宣传,视同销售行为。
其消费税应纳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7×(1+5%)÷(1-8%)]×8%=0.64(万元)
该公司消费税应纳税额=46.96+23.04+0.64=70.64(万元)
解释:计算本题的关键是掌握消费税在不同环节下的应纳税额计算方法。本题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环节包括进口环节、销售环节、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只要掌握了不同环节下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就可以顺利解出本题。注意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三个计算公式。
(4)
该企业计税工资总额=180×800×12÷10000=172.80(万元)
企业实际列支工资总额超出规定标准=190-172.80=17.20(万元)
按计税工资计算的三项经费总额=172.80×(l4%+2%+l.5%)=30.24(万元)
实际提取数超过计税标准=33.25-30.24=3.01(万元)
该企业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0×5‰+(5000-1500)×3‰=18(万元)
实际提取的业务招待费超过扣除限额部分=23-18=5(万元)
广告费支出的扣除标准=5000×2%=100(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综合上述分析,可知,
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5000-[4400-17.2-3.01-(23-18)]-200}×33%
=140.32(万元)
解释:计算本问的关键是注意掌握实发工资超过计税工资部分、按照实发工资提取的三项经费超过按照计税工资提取的三项经费部分、实际提取的业务招待费超过扣除限额部分,如何调增到应纳税所得额里。同时,注意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初级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一 初级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二 初级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三 初级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四 初级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