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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会计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练习8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2月9日
  9、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企业中肯定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A、国有企业
  B、私营企业
  C、外商投资企业
  D、股份有限公司
  答案:AD
  解析:私营企业中的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而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可能取得法人资格,也可能因不具备法人条件而不能取得法人资格。
  10、我国的合伙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A、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
  B、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以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
  D、企业内部属于合伙关系
  答案:ABCD
  解析:教材P59。
  11、在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不可以用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合伙人可以用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清偿其个人债务
  D、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答案:ABCD
  解析:教材P72~73。本题考核的是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1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A、合伙人以劳务作为出资
  B、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企业的执行人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答案:ACD
  解析: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部分财产份额,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
  13、甲向乙借款10万元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下列有关偿还借款的方式中,正确的有()。
  A、甲用从食品厂分取的收益偿还借款
  B、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抵偿借款
  C、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出质取得贷款,用于偿还借款
  D、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借款
  答案:AD
  解析: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的规定:(1)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因此选项AD是正确的。(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3)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三、判断题
  1、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之前,经批准投资人可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答案:×
  解析:恰恰相反,个人独资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以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2、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偿。()
  答案:√
  解析: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偿。
  3、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
  答案:×
  解析: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与本合伙企业交易,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甲、乙、丙三人设立一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丙因生活所需向丁借款3万元,后丁欠合伙企业贷款3万元,根据情况,丁可以将其对丙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答案:×
  解析:错误在于"丁可以将其对丙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人企业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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