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其他资产
一、短期借款
(一)短期借款核算的内容
短期借款利息属于筹资费用,应记入“财务费用”科目。在实际工作中,银行一般于每季度末收取短期借款利息,为此,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一般采用月末预提的方式进行核算。
二、应付票据
企业开出、承兑的带息票据,应于期末计算应付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三、应付和预收款项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等应支付给货物提供者或劳务提供者的款项。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方或劳务购买方预先收取的款项。是企业的一项负债。预收账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所发生的预收账款业务,可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四、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
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从费用中提取的用于职工个人福利方面的资金。
五、应交税金
(一)应交税金概述
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税金。
(二)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销售时,直接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下设应交增值税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户。
交当月的税通过已交税金交纳,交欠缴的税通过未交增值税交纳。
(三)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1.销售应税消费品
企业销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物资应交的消费税,应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或职工福利部门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四)应交营业税的核算
营业税以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营业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营业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营业税。
(五)其他应交税金的核算
六、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应设置“应付股利”科目核算应付股利的分配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七、其他应交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