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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07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11.10-12.10日报名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1月16日

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人事厅甘财会[2006]25号《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0日至2006年12月10日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四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四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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