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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记!十大常见税种的最新实操热点知识整理

来源:233网校 2018年3月1日

九、契税

1.特点:财产转移税/土地房屋的购买人缴纳。

2.作用:增加地方财收/保护合法产权/调节财富分配。

3.税目: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抵债/交换/投资/赠与/折料/翻建。

4.纳税人:承受土地或房屋权属的单位或个人。

5.税率:3%--5%,由省级自定;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2008/11/1起按1%征。

6.计税依据:成交价格/市场价格/评估价格/基准地价。

7.直接减免税:1.机关/事业/团体/军队自用;2.荒地用于农业的;3.使馆驻华及外交人员承受;4.国有控股公司投资新设85%股权公司。

8.行业减免税:1.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2.已购公有住房补土地出让金后为完全产权的;3.改制/合并/分立/重组划转/破产后债权人承受。

9.慈善减免税:1.城镇职工第一次购公有住房的/首次购买单位集资或购进的普通住房;2.不可抗力重购的可减或免;3.拆迁补偿款内重购的;4.廉租/经济适应房单位购买为廉租租/经济适应房的;5.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减半。

10.义务时间: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其他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义务发生日起10日内申报。

11.纳税地点:土地房屋所在地。

12.特殊情况(1):房屋交换价值相等的不交,超出部分应交支付方交。

13.特殊情况(2):单独转移附属设施的不交,连同土地或房屋一起转移的按总价交;实质性转移,没证书也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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