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精神,我区定于12月8日—19日在全区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初级资格
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持有会计证。
(二)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二、考试日程、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 
 5月17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三、考试大纲及收费标准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每科考试费用为40元。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时间:2008年12月8日—19日。
地址:许继大道中段魏都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二楼会计管理股。
电话:8371809、5918988.
五、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会计证及定点照相照片。
许昌市魏都区财政局
2008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