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指导>合格证领取

淄博市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办理通知

来源: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6年11月15日

关于办理2016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2016年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各区县、各主管部门按照以下原则领取证书:请考生按属地原则,到各领取点领取合格证书;

领取地址电话
考试中心
       (省属及市直各部门)
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0533-3169575
张店区张店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2楼209室)0533-2869921
淄川区淄川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淄川区般阳路266号汇丰大厦422房间)0533-5273067
博山区博山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博山区峨眉山20号西四楼)0533-4110146
临淄区临淄区人社局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临淄区桓公路9号二楼服务大厅8号窗口)0533-7214947
周村区周村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周村区市民之家)0533-6195235
桓台县桓台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桓台县政府五楼)0533-8183758
高青县高青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高青县行政服务中心东临人社局,高苑东路6号C06室)0533-6967136
沂源县沂源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沂源县新城路东首人社服务中心)0533-3221191
高新区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人事科(高新区火炬大厦1403室)0533-3586123

一、领证所需材料

1.领证介绍信(见附件一)(考生合格人数较多的单位,证书应由单位统一领取,本人领取与单位统一领取均需开具介绍信);

2.填写完备的《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二);

3.领证人及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只需复印正面即可);

4.考生准考证原件(准考证遗失,可用身份证代替);

5.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请先贴在《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上);

领证时间: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1月18日。(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请相互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办理

附件一:领证介绍信

附件二:《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三:登记表填写说明(专业)

附件四:会计合格人员名单

点击查看:2016年全国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办证/领证汇总

课程免费试听:解密2017初级会计全科高频考点,点击试听》

小编提示:点击进入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社区,在线咨询考试疑惑!随时和广大考生一起交流。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