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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厦门市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15年12月15日

  关于领取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领取名称: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
  证书要求: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http://www.xmks.gov.cn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15年12月14日、15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内(8:00-11:30; 15:00-17:00)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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