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指导>合格证领取

2015年黑龙江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2015年11月19日

关于发放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2015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社(事)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热点推荐:各地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办证/领证汇总 办证须知

  考试交流区(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 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群:482332700)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小编个人微信号“chen233wx”咨询。也可以使用微信公众号“kjzc233”加入我们的备战团队233网校APP已上线,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报考!

233网校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小编个人微信号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