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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同步训练

来源:233网校 2014年6月18日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本质与特征。题中四个选项,均属于法的本质与特征。
  2.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特征。法需要通过特定的国家机关,按照特定的方式,表现为特定的法律文件形式才能成立。
  3.A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法律关系主体包括:(1)公民;(2)机构和组织(法人);(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4.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行为、人身。本题中有价证券属于物,荣誉称号属于非物质财富。个体工商户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权利属于法律关系的内容。
  5.B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事件。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6.A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7.A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分类。
  8.CD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适用于解决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争议,是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9.ACD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不适用于《仲裁法》的仲裁有:(1)劳动争议的仲裁;(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此外,选项C属于不能提请仲裁的纠纷事项,可适用民事诉讼。
  10.ACD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制度。根据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不可以再提起诉讼;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可以不开庭进行;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11.BCD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协议的订立。仲裁协议独立存在,所以选项A的仲裁协议有效;抚养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所以选项B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所以选项C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所以选项D的仲裁协议无效。
  12.ABCD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员回避的情形。根据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13.AC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和一裁终局原则是仲裁的基本原则,所以选项AC正确。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仲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置,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14.BCD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它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15.AC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适用范围。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范围。
  16.ABCD
  【解析】本题考核一审终审适用范围。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17.AC
  【解析】本题考核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8.BC
  【解析】本题考核特殊地域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9.AC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和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履行买卖合同违约的,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20.ABC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断。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21.AC
  【解析】本题考核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选项B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选项D属于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AB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范围。根据规定,行政人员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选项ABC都是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均可以依规定提起行政复议。
  23.AB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申请。海关、金融、国税和外汇管理机关是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对其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只能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4.AC
  【解析】本题考核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诉讼。根据规定。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订、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
  25.AB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26.ABCD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判决和执行。选项ABCD均属于法院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27.BC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责任的种类。选项A属于行政责任,选项D属于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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