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新闻
关于茂名市2018-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级市财政局,茂名滨海新区财政和国资管理局、高新区财政社保局,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茂单位:为做好我市2018-201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8〕87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省财政厅的工作部署及我市实际查看更多>
来源 合格证领取 2019-07-22
查看更多"茂名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内容
查看更多
页面未找到 - 233网校

哎呀,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您输入的网址不正确,或者该网址不存在。

10秒后跳转到233网校首页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