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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07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11.8-14日报名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1月4日
 根据浙江省统一部署,宁波市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一安排在2006年11月8日——11月1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条件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工作,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报考初级资格: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博士学位。

  3、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1、 初级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 中级资格考试: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

  2006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 具体作息时间详见各报名点公告)。

  四、2007年考试时间

考 试 日 期
初 级 资 格
中 级 资 格 
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0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五、具体报名办法

  报名实行属地原则,向各报名点领取报名资料网上下载,报名表必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注确认意见。报名时须携带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一寸免冠近照、二寸免冠近照各1张(贴在报名表上)。已在2006年度取得中级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人员,报名时还需持2006年度考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认证方式进行,必须由报考者本人持有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进行现场确认,其他人不得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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