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审核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粤应急规〔2025〕6号)以及《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委托实施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审核事项的通知》(粤应急〔2026〕24号)要求,我局自即日起正式受理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审核事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按照属地原则,受理本市范围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其他安全(不含消防安全)等专业类别的注册审核,涵盖初始注册、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
二、注册方式
我局通过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办理审核工作,签发电子证书。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肇庆市应急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需按照规定的办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办理注册申请。申办网址:
(一)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矿山化工冶炼其他安全):https://link.233.com/28216/portal/v2/guide/11441200MB2C9062943440178028007;
(二)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矿山化工冶炼其他安全):https://link.233.com/28216/portal/v2/guide/11441200MB2C9062943440178028014;
(三)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重新注册(矿山化工冶炼其他安全):https://link.233.com/28216/portal/v2/guide/11441200MB2C9062943440178028016;
(四)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注册(矿山化工冶炼其他安全):https://link.233.com/28216/portal/v2/guide/11441200MB2C9062943440178028015;
(五)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逾期初始注册(矿山化工冶炼其他安全):https://link.233.com/28216/portal/v2/guide/11441200MB2C9062943440178028013。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 5 年内提出申请。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初始注册的,视为逾期初始注册。
(二)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变更注册专业类别的申请人,应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应专业类别的考试合格证书。
(三)申请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重新注册的,除符合《广东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应满足国家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并在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时提交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材料。
(四)我局业务部门咨询电话:0758-2322826/2322830。
肇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10日
附件:1.关于受理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审核事项的公告.pdf
来源:肇庆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