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基金从业 > 基金法律法规 > 基金法律法规学习笔记

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重点第四章: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三)

来源:233网校 2017-01-08 17:43:00

  十一、公募基金的注册

  对于公开募集基金,监管机构不再进行实货性审核,而只是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注册,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200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事、基金的募集期限

  (1)管理人应当自收到准予注册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募集。(2)基金募集不得超过证监会准予注册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

  十三、基金的备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仹额总额达到准予注册规模的80%以上,

  (2)开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仹额总额超过准予注册的最低募集仹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证监会觃定的,

  (3)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十四、募集基金失败时管理人的责任

  ①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②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五、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包括:

  ①对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的方式和方法;

  ②对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设置、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的方式和方法;

  ③对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的方式和方法;

  ④对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进行匹配的方法。

  通关方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233网校讲师解密90%教材考点知识,更有高品质VIP,助您快速刷题通关。【试听考点讲解>>】【基金题库刷题>>

  复习计划:别拖延,复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现在开始!

  报考时间:2017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7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时间

相关阅读

添加基金从业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基金从业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基金从业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基金从业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基金从业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