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在一国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一般代表外国公司股票。
2.特点
(1)对于发行人,可以扩大市场容量,增强筹资能力。
(2)对于投资者,可以规避跨国投资的风险(如汇率风险)。
(3)每张存托凭证一般代表不只一股而是许多股股票
3.分类
(1)全球存托凭证(GDRs):发行地既不在美国,也不在发行公司所在国家。大多数在伦敦交易所和卢森堡交易所进行交易,以美元计价。
(2)美国存托凭证(ADRs):是最主要的存托凭证,其流通量最大。按基础证券发行人是否参与存托凭证的发行,
(3)按基础证券发行人是否参与分为:无担保的存托凭证和有担保的存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