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涉及的交易制度有清算制度、 价格报告制度、 保证金制度、 盯市制度、 对冲平仓制度和交割制度等若干项。
1、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就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其所买入或者卖出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交纳资金,这个比例通常为5%~10%, 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保证,并视价格确定是否追加资金,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
2、盯市制度
盯市是期货交易最大的特征, 又称为 "逐日结算", 即在每个营业日的交易停止以后, 成交的经纪人之间不直接进行现金结算, 而是将所有清算事务都交由清算机构办理。 后者依据清算价进行清算, 清算价即每个营业日的收盘前 30 秒钟或 60 秒钟内成交的所有交易的价格平均数;或者可以直接采用期货收盘价进行清算。
3、对冲平仓制度
期货交易中的头寸是指多头或空头。无论投资者的初始交易是买入还是卖出期货合约, 都把这一行为称为开仓;无论投资者持有多头头寸还是空头头寸, 都把这一行为称为持仓。投资者在持仓的过程中, 会根据市场价格发生的波动决定将合约持有至到期还是平仓。
4、交割制度
对冲是平仓方式的一种, 另一种方式是进行交割。交割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结算两种形式。如果合约在到期日没有对冲, 则一般是交割实物商品的, 如小麦或一笔外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