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议
  1.概念
  行政�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法�益,�法�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的其他机关�出申请,由��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处�决定的活动。
  2.特�
  (1)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2)是以行政争议为处�对象的行为。
  (3)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4)是由行政相对人�动的。
  3.基本制度
  (1)一级�议制度
  对�议决定��,�能���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议。
  (2)书��议制度
  原则上进行书�审查,特殊情况下,�以�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
  (3)�法�议�调解制度
  (4)å¤�è®®ä¸�å�œæ¢æ‰§è¡Œåˆ¶åº¦
  例外:①被申请人认为需è¦�å�œæ¢æ‰§è¡Œçš„;②行政å¤�议机关认为需è¦�å�œæ¢æ‰§è¡Œçš„;③申请人申请å�œæ¢æ‰§è¡Œï¼Œè¡Œæ”¿å¤�议机关认为其è¦�求å�ˆç�†ï¼Œå†³å®šå�œæ¢æ‰§è¡Œçš„;④法律规定å�œæ¢æ‰§è¡Œçš„。
  (5)被申请人承担举�责任的制度
  被申请人承担对具体行政行为å�ˆæ³•性和适当性的举è¯�责任。举è¯�范围包括事实è¯�æ�®å’Œè§„范性文件。在å¤�议过程ä¸ï¼Œè¢«ç”³è¯·äººä¸�得自行å�‘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è¯�æ�®ã€‚
对本知识点:�问 补充
- 第二å��ä¸ƒç« è¡Œæ”¿æ³•åŸºç¡€çŸ¥è¯† 节 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概念和特å¾�
- 第二å��ä¸ƒç« è¡Œæ”¿æ³•åŸºç¡€çŸ¥è¯† 节 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第二å��ä¸ƒç« è¡Œæ”¿æ³•åŸºç¡€çŸ¥è¯† 节 行政法概述行政法律关系
- 第二å��ä¸ƒç« è¡Œæ”¿æ³•åŸºç¡€çŸ¥è¯† 第二节 行政主体行政主体
- 第二å��ä¸ƒç« è¡Œæ”¿æ³•åŸºç¡€çŸ¥è¯† 第三节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å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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