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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级�济师�济基础预习民法通则(2)

2009年12月5日��: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

  1.掌�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撤销的民事行为

  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更�终止民事�利和民事义务的�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表示真实;���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法律行为从�立时起具有法律约�力。

  无效民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使对方在�背真实��的情况下所为的;

  (4)��串通��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济����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法形�掩盖�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力。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影�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然有效。

  �撤销的民事行为: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机关予以�更或者撤销: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大误解的;

  (2)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当事人因该行为�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对方因此所�的�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串通,实施民事行为�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方�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责编:xuxiaomin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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