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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级�济师考试�济基础知识民法基础知识详解(4)

2010年2月23日��: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3�无�代�

  (1)无�代�是指行为人�具有代��而以他人�义实施的代�行为。

  (2)没有代���超越代��或者代��终止�的行为,�有�过被代�人的追认,被代�人�承担民事责任。未�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人知�他人以本人�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作�认表示的,视为��。

  (4)第三人知�行为人没有代���超越代��或者代��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4�表�代�

  (1)所谓表�代�,是指行为人没有代���超越代��或者代��终止�以被代�人�义为民事行为,相对人有�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的,该代�行为有效。

  (2)构�表�代�须具备以下�件:

  行为人没有代���超越代��或者代��终止�以被代�人�义为一定行为;

  相对人有�由相信行为人有代��;

  相对人须善�且无过失。

  5�代�人�履行�责的法律�果

  代�人�履行�责而给被代�人造��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人和第三人串通��害被代�人的利益的,由代�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6�代�的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终止:

  代�期间届满或者代�事务完�;

  被代�人�消委托或者代�人辞去委托;

  代�人死亡;

  代�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作为被代�人或者代�人的法人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或者指定代�终止:

  被代�人�得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被代�人或者代�人死亡;

  代�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指定代�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消指定;

  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人和代�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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