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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级�济师考试�济基础知识:民法基础知识(3)

2010年3月11日��: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民事法律行为

  考试内容: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2�无效民事行为

  3��撤销的民事行为

  �点:

  1�概念

  (1)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更�终止民事�利和民事义务的�法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表示真实;

  ���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民事法律行为�以采用书�形���头形�或者其他形�。法律规定用特定形�的,应当�照法律规定。

  (4)民事法律行为从�立时起具有法律约�力。行为人��法律规定或者�得对方��,�得擅自�更或者解除。

  2�无效民事行为

  (1)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能独立实施;

  一方以欺诈��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使对方在�背真实��的情况下所为的;

  ��串通,�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济����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以�法形�掩盖�法目的的。

  (2)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力。

  (3)民事行为部分无效,�影�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然有效。

  (4)�方��串通,实施民事行为�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方�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3��撤销的民事行为

  (1)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机关予以�更或者撤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大误解的或显失公平的。

  (2)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3)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当事人因该行为�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失的一方。

  (4)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对方因此所�的�失,�方都有过错的,应当�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编辑推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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