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ÍøÐ£- ³õ¼¶¾­¼Ãʦ³õ¼¶¾­¼Ãʦ

您现在的�置:233网校>�济师>�级�济师>�济基础知识

2010年�级�师考试�济基础知识:�济法基础知识(2)

2010年3月20日��: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济法的本质�特�和基本原则

  考试内容:

  1��济法的本质

  2��济法的特�

  3��济法的基本原则

  �点:

  1��济法的本质

  (1) �济法本质的两层�义

  一般�义上的法的社会性和阶级性等;

  �济法具有��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性质或属性。

  (2)�济法作为法的一个部门,集中体现为�济法是社会本�法,是由�济的社会化所导致的国家干预��与�济之法 。

  ① �济法是平衡�调法

  平衡�调,是指�济法的立法和执法从整个国民�济的�调�展和社会�济利益出�,�调整具体�济关系,�调�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

  ② �济法是社会本�法

  行政法以行政�力的设置和制约为核心,强调上下隶属的行政关系,�以说是�力本�法;

  民法强调人人生�平等和自由,以个人�利为本�;

  �济法则以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为准则,立足社会整体,以大多数人的�志和利益为�,属于社会本�法。

  ③ �济法是系统�综�调整法

  �济法�映�济关系分化与综�两��展趋势�求,体现法律的统�分调整机制功能的法律部门。

  �济法通过具体制度和规范,分别细致地调整���济关系;

  在总体上对�济关系进行系统�综�的调整。

  ④ �济法是�济民主和�济集中对立统一法

  ⑤ �济法是以公为主�公�兼顾的法

  按照罗马法的�典界说,规定国家公务的法为公法;规定个人利益的法为�法。而�济法是介于公法和�法之间并对之进行平衡�调的以公为主�公�兼顾的新型的法。

  2��济法的特�

  (1)�济性

  �济法把�济制度��济活动的内容和�求直接规定为法律。

  (2)政策性

  �济的法律调整往往以政策先行,并赋予政策以法的效力。

  (3)行政主导性

  �济法是直接调整体现国家�志的�济关系,与政府的管�和�与有密切的关系。�济法在强制性�授�性和法的实现方��体现�浓�的行政主导性特�。

  (4)综�性

  �济法是公法和�法因素的综�;

  法律调整手段的综�,包括民事�行政�刑事和社会手段等;

  �济法在其调整中体现�统分结��指导和规制相结�的现代市场精神。

责编:xuxiaomin评论
¸¨µ¼·½°¸

6´ó°à¼¶
»·»·Ëø·Ö¿ÆÑ§Öú¿¼Ö¤

¾­¼Ã»ù´¡/½ðÈÚ/ÈËÁ¦/¹¤ÉÌ
¸²¸ÇºËÐÄ¿¼µã

ËÍѧϰ¼Æ»®
½²½â2Ì×Í»»÷¾í

Ãâ·ÑÊÔÌýÁ¢¼´±¨Ã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课程礼包

立�注册
扫一扫,立�下载
���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