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ÍøÐ£- ³õ¼¶¾­¼Ãʦ³õ¼¶¾­¼Ãʦ

您现在的�置:233网校>�济师>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2010年�级�济师考试财税税收辅导第五章(7)

2010年10月9日��:中国�济师考试网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导读:导读:考试大整�2010年�级�济师考试财税税收辅导第五章(7)供考生�习�考。更多辅导资料请访问考试大�济师考试网。点击查看汇总

  (一)税务登记

  1.设立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的纳税人自领��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有关�件,�税务机关申报办�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给税务登记�件。

  2.�更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内容�生�化,按规定纳税人须在工商行政管�机关办�注册登记的,应自工商行政管�部门办��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更税务登记。

  3.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应在�工商行政管�机关注销登记�,�有关�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按规定�需在工商行政管�机关办�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有关�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注销税务登记。

  4.扣缴税款登记

  对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和个人,应当于履行扣缴义务之日起30日内,�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扣缴税款登记。

  (二)账簿凭�管�

  1.从事生产���的纳税人应当自领��业执照或者�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到定设置账簿。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其他辅助性账簿。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扣�代收的税�,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从事生产���的纳税人应当自领�税务登记�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定期就计算缴纳税款的有关事项�税务机关�出的�报告。

  纳税申报方�包括直接申报�邮寄申报和数�电文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论当期是��生纳税义务,除�税务机关批准外,�应按规定办纳税申报或者报�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

  纳税人享��税��税待�的,在�税��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纳税申报。

  相关推�:

  2010年�济师考试备考大全

  2010年�年�济师考试财政税收辅导财政支出概述汇总

  2010年�年�济师考试财政税收辅导购买性支出汇总

  更多相关信æ�¯ï¼šè€ƒè¯•大ç»�济师考试论å�› ç»�济师考试在线中心 ç»�济师网校辅导

责编:chenying评论
¸¨µ¼·½°¸

6´ó°à¼¶
»·»·Ëø·Ö¿ÆÑ§Öú¿¼Ö¤

¾­¼Ã»ù´¡/½ðÈÚ/ÈËÁ¦/¹¤ÉÌ
¸²¸ÇºËÐÄ¿¼µã

ËÍѧϰ¼Æ»®
½²½â2Ì×Í»»÷¾í

Ãâ·ÑÊÔÌýÁ¢¼´±¨Ã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课程礼包

立�注册
扫一扫,立�下载
���馈 返回顶部